WIPO盛赞印度加入商标体系 印度主张平衡

  2013年4月8日,各国代表和大使齐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庆祝印度加入《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议定书》(Madrid Protocol for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Marks)。然而, 喜悦之余,印度最高法院就诺华公司(Novartis)药品专利做出的最新判决仍威慑人心。

  当天,WIPO借此机会召开了一次高级别政策对话,欢迎印度商工部长阿南德。夏尔玛(Anand Sharma)。

  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Francis Gurry)表示印度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对于WIPO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说,印度是第四大发展最快的经济体,拥有12亿人口,是世 界上人口第二多的国家,并且就其购买力而言,印度是全球第四大经济体。

  高锐说,印度的加入标志着印度更大程度地参与到全球知识产权界的事务中来,并且也是对多边主义非常重要的认可。印度加入的这一时机正值许多其他解决方案被尝试和测试之际,但也是我们拥有一个日益增长且需要全球规则和支持体系的全球化市场之际。

  高锐坦言,马德里体系是全球商标体系的“核心”,并且在过去的12个月中随着哥伦比亚、墨西哥、新西兰和菲律宾等国的加入而得到了快速扩张。印度是该体系的第90位成员国。

  高锐说,在过去的10年当中,印度的商标申请量翻了一番。印度的商标申请量在2006年超过了巴 西,在2011年超过了日本和韩国。其中,90{bde02930effa035a2fd6993b8d2df5a4a05056d9abbfcac929e9bdc9dd2cf014}的商标申请是由印度本国人提交的,因此,马德里体系将为印度企业和贸易商提供一个机遇,借此机会,上述在 印度本国提交的大量商标申请将极有可能变得国际化。

  随着印度的加入,其他国家将更多进入印度市场,因为印度的市场吸引着全球每个人的注意力;而对于WIPO而言,印度的加入强化了马德里体系的重要性。马德里体系在未来的5至10年当中将成为全球领先的商标体系和资源。

  夏尔玛部长说,印度加入马德里体系完全符合印度对知识产权的思考和采取的措施。此举能够创造促进商标和知识产权注册的良好环境,对于试图在全球扩张业务的印度企业实体而言也相当重要。

  夏尔玛说印度一向重视创新,并宣称这十年为“创新的十年”。印度曾经两度修改知识产权立法,最近的一次在2005年,以使印度的知识产权法律完全符合所有条约义务和全球最佳做法。

  据夏尔玛称,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印度是主要且廉价创新的创造者。他举例道,由印度某家领先企业开发 的以电池供电的冰箱只卖70美元;某个水净化系统只卖4美元;出售给在校学生的电子平板电脑只卖35美元。他补充说,印度还开发了其他的工具,诸如超声技 术,其售价仅为发达国家同样产品的1/20,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许多疫苗和药物产品上。

  在提到上述廉价的创新时,夏尔玛说,它们并没有与科学、法律或既定的国际惯例、协议或协定发生冲突。

  夏尔玛说,印度认为不仅要开发具有适应性和经济实惠的技术,还要确保上述技术能够为需要便宜技术的国家所用,以使这些国家能够克服历史的包袱。

  夏尔玛说,加入马德里体系再次重审了印度对商标保护和其他保护持久不变的承诺。然而,也需要寻求权利平衡。他说,在印度新的国家制造业政策的背景下,印度建立了一个技术获取基金,通过该基金,没有资源购买专利技术的中小微企业将能够获取专利技术。

  数以百万计的人正在遭受危及生命的疾病的困扰,他们的国家没有足够的预算来确保挽救生命的药物能够 以经济实惠的价格被上述人群获取。因此夏尔玛提出一点建议,即设立一个门槛,使全球的智慧能够被用来保护人们的生命和共同利益。他说这是我们在WIPO以 及其他论坛需要共同完成的事业,以至我们能够以正确的方式向前发展。

  在高级别小组讨论中,比利时代表B组的发达国家发言,祝贺印度加入马德里协议,并且谈到印度的知识产权执法应当适用于知识产权的所有领域,覆盖包括制药业等所有行业。

  在高级别小组讨论后,夏尔玛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大多数问题与印度最高法院做出的否决诺华公司抗癌药物格列卫(Glivec)专利的裁决有关。

  夏尔玛表示,印度充分尊重其国际义务,包括在制药领域的专利注册。

  他说,印度的专利法律完全符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以及其他国家的专利法律。

  他回顾说,诺华公司的案件是由独立于政府的权威机构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IPAB)审查的并由一名 法官主持审理。随后案件被移送至高等法院,该高等法院维持了IPAB的判决,再之后,案件被提交到印度最高法院。印度最高法院审查了专利法律、TRIPS 协定以及拒绝该专利的原因,证明该判决是正当的。该判决不是一个行政决策或者政府决策。

  他说,诺华是在印度专利注册的第三大受益者。罗氏公司(Roche)在印度注册了166个药品专利,赛诺菲(Sanofi)注册了159个,诺华注册了147个。

  夏尔玛问,为什么印度没有因授予诺华公司147个专利而受到尊重,而是因拒绝了一项专利而被攻击呢?印度是全球最大的仿制药生产国,而仿制药并不仅是模仿的药品,而是具有有效疗效的药品。印度向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出口其仿制药,而最大的仿制药进口国便是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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