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公告国知局标志logo之后,“一种恶xin商标局的方法”的专利会不会被国知局批准授权?

写在前面:

老高:在刷爆朋友圈后,有很多人开始出谋划策。其中老高最印象深刻的就是:商标局公告国知局logo之后,“一种恶xin商标局的方法”的专利会不会被国知局批准授权?

另,《商标法》第六十八条三款二项: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委托人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商标代理行业组织按照章程规定予以惩戒。

作为一家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怎么能不知道不认识国知局的标志logo呢?如果认识。哪么还不阻止企业申请注册。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

TRADEMARK,这都,我去我去我去,去哪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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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商标局公告国知局logo之后

昨天上午开始,下图(事件)被朋友圈刷屏。

请看大屏幕:

第1507期商标公告的17451054号商标:

抢注国知局logo1

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志:

抢注国知局logo2

有木有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那么问题来了:

该使用什么方法阻止这个商标的核准注册呢?

异议!没错,就是商标异议!

用在先权利还是不良影响呢还是国家机关标志呢?

 

我们来捋一捋:

 

异议期:

2016.6.13-2016.9.13

 

异议人:

1、国家知识产权局;

2、任何人(含国家知识产权局);

提起异议的法律依据:

1、国家知识产权局异议的法律依据:

商标法32条,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

2、任何人(含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法律依据:

商标法10条10.1、10.8等

异议结果的预测:

关于商标法第32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1、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然而国知局没有把自己标志做为商标使用,所以还是只看前半句吧;

2、现有的在先权利:

这个可以有!

商标法第10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关于第10条第1项:

1、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不是中央国家机关?

这个可以有;

2、前述涉案图形是不是中央国家机关的标志

这个可以有;

 

3、是否与中央国家机关的标志相同

这个真没有!

 

请仔细比对两图:

17451054号商标左边七颗星;

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志左边五颗星;

这个是近似,不是相同,不是相同,不是相同!

 

关于第10条第8项:

有没有其他不良影响呢?

必须有啊!

怎么会没有不良影响呢?

那是什么不良影响呢?

不用担心,这么大个筐,总有一款适合往里装!

国知局or任何人:

后面就看你们的了,不用谢!

 

最后,想起某网红的口头禅:

海燕呐,你可长点心呐!

来源:知产库杨芷赐稿 知产库编辑


 

后话:关于异议费用

商标异议:官费1000元人民币。

代理费(如委托代理机构):2000元人民币起(建议)

 

专业顾问单位:万文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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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高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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