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反垄断法》已实施近6年。作为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之一,工商机关通过执法实践积极推进《反垄断法》相关配套规章的立法及实施工作,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一是推进反垄断相应立法立规工作。针对《反垄断法》规定较为原则的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在2009年、2010年颁布了5部《反垄断法》的配套规章,探索制定反垄断执法指南,形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二是加快反垄断执法实践的步伐。国家工商总局积极调查利乐公司垄断案,授权各地工商机关对区域性垄 断案件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授权各地工商机关查处垄断案件33件,立案查处的垄断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涉案主体为各类市场主体,涉及的行业十 分广泛。除了反垄断执法,近5年各级工商机关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查处公用企业强制交易、服务,包括政府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案件1300多件。
三是大力推进信息的公开。去年,国家工商总局设立反垄断案件的网上公布平台,公示了已查处垄断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以往查处垄断协议案件不同,今年查处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增多,相对更集中。
四是增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国家工商总局已和12个国家、地区签署了竞争执法合作谅解备忘录,与美国、欧盟以及“金砖四国”建立了竞争执法交流沟通机制。
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为了更好地指导反垄断执法,保证执法标准的一致性,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对垄断案件采取个案授权。自2011年起,国家工商总局举办了4期竞争执法专家型人才培训班,邀请法官、律师以及国内外的专家学者授课,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由于IT产业在市场结构、市场行为等比传统领域具有技术更新更快、竞争更加激烈的新特点,IT企业不像传统企业那样易于长期维持优势地位,具有特殊竞争形态和竞争规律。因此,IT企业更需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滥用问题。
保护知识产权和反垄断都具有促进竞争、推动创新以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两者之间是相互补 充、相互促进的。所以,工商机关在确定知识产权领域实施《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时,注重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避免法律的冲突。同时,在实践中对垄断行为 的类型、分析垄断行为的方法以及主要的执法对象进行总结研究,确定了3个基本原则: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受《反垄断法》规制,不因经营者 拥有知识产权而当然认为在相关市场上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确立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分析原则和框架;根据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的基本分类,区分 一般和特定的知识产权行为进行反垄断分析。
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