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已同意对版权法进行彻底改革,确认原则上就欧洲版权指令达成协议。该协议尚未签署,但似乎对新闻聚合者提供了妥协,他们担心他们可能因为显示来自第三方的短消息片段而受到处罚。
然而,一位评论家表示,提议的修改可能会使一些商业网站面临获得许可证的“不可能的壮举”。
在昨天的一份通知中,欧洲议会表示,欧盟理事会,委员会和议会之间的三方讨论达成了协议。改革已经两年多了。
全文尚未公布,仍在等待理事会代表和议会全体会议的最终审查。
提案中最具争议的方面是第11条,起草于处理新闻“片段”的复制和第13条,其中涉及第三方在共享网站上使用受保护内容。
第11条现在将确保Google新闻等聚合商可以自由分享新闻文章的“片段”,前提是他们不“滥用”此权利。最初的提案建议他们必须先获得许可证。
欧洲议会关于改革的声明称,“片段”可以继续出现在Google新闻新闻中,或者当Facebook上的文章被分享时,只要它“非常短” 。
魔术圈公司Linklaters的专业支持律师Kathy Berry表示,对第11条的修订可能意味着新闻聚合者不会被要求改变他们的商业模式,因此文章“不再有任何真正的牙齿”。她补充说,如果第11条不要求新闻聚合器来补偿新闻出版商,那么它在实践中将会或将要实现的目标尚不清楚。
MEP Julia Reda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称,第13条规定,用户可以“发布材料”的商业网站和应用必须首先获得授权。但Reda是海盗党的一名成员,该组织反对过度监管互联网,他表示这意味着必须“先发制人地购买用户可能上传的任何许可证 – 即:世界上所有受版权保护的内容” 。她形容这是一个“不可能的壮举”。
国际公司Bird&Bird的高级公共事务经理弗朗辛•坎宁安(Francine Cunningham)表示,最终可能会由法院决定平台是否已做出“尽最大努力”以避免侵犯版权,以及“非常短的摘录”被排除在新闻报道之外出版商根据第11条享有的权利。
根据协议,上传受保护作品以进行报价,批评,漫画或模仿也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