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书 | 知识产权冲突法原则 出版时间:2020-08-01
《知识产权冲突法原则》是由美国法学会起草的一份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判决承认与执行领域的示范法。该原则由美国法学会授权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Jane Ginsburg教授和纽约大学法学院的Rochelle Dreyfuss 教授以及瑞士洛桑大学的Dessemontet教授作为共同报告人共同起草,其正式名称为《知识产权:跨国纠纷管辖权、法律选择和判决原则》。
内容简介
《知识产权冲突法原则》共分四编413条,具体为:一编,本原则的定义和范围;第二编,管辖权;第三编,简化程序的管辖权:协调多国诉讼;第四编,跨国案件中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该原则于2007年3月由美国法学会通过。本书是美国法学会最终授权的中文正式译本。
作为一个非政府组织,美国法学会所起草的文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它只是为各国提供一个供讨论的基础文本。该原则也可以被作为一种“软法”,可供有关国家法院在某些案件中参考,或者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协议选择而被法院采用。各国学者和学术团体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广泛的合作,最终达成国际一致,为制定一项国际公约奠定基础。
我国近年来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跨国知识产权纠纷。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知识产权的管辖权和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没有专门规定。本书中文版的翻译出版对我国相关领域的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美国法学会(American Law Institute,ALI),又译“美国法律协会”。美国法律学者的组织。1923年根据霍菲尔德(W.N.Hohfeld,1879~1918),在1914年一次演说中的倡议而建,后发展为以完善法律为宗旨的组织。
文章标题:荐书 | 知识产权冲突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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